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》(浙财大东〔2020〕109号)规定和《关于评选2026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,班级审核小组审核,学院领导小组评选,现将我院2026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初评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10日9:00-2025年12月12日24:00,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伟德国际victor1946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,联系人:罗静怡,办公室:6J-506,电话:0573-87571323,邮箱:2689838531@qq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