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七届“励志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,经学生申请,二级学院初审推荐,拟推荐以下2位同学。现将励志之星名单公示如下:刘丽悦、刘欣怡,公示期为2026年5月7日至5月9日。若对初选结果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向伟德国际victor1946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,联系人:钟晓宇,办公室:6J-503,邮箱:751839065@qq.com,电话:0573-8757136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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